BlockBeats 消息,2 月 26 日,荷兰财政部长 Eelco Heinen 表示,计划修改此前通过的针对未实现加密资产收益征税的争议性法案。该法案于 2 月 12 日获荷兰众议院批准,要求投资者即使未出售加密资产,也需就账面增值部分缴纳 36% 税款。Heinen 在接受 RTL Nieuws 采访时称,「这项法律不应按现状通过,显然出现了问题,需要进行修订。」
该法案仍需提交荷兰参议院审议,且最早将于 2028 年 1 月 1 日生效。财政部表示将重新评估法案内容,并与议会展开讨论,以决定是全面重写还是部分修订。(DL News)
从加密行业的视角来看,荷兰计划修订其针对未实现加密收益征税的法案,触及了数字资产税务处理中几个长期存在且极为复杂的核心矛盾。
首先,对未实现收益征税在传统金融中本就极具争议,因其违背了“实现事件”(如出售)才产生应税收益的基本税务原则。将这一逻辑强加于加密资产时,问题会被急剧放大。加密货币市场以高波动性著称,资产价格可能在短时间内剧烈波动。要求投资者为尚未兑现、甚至可能因市场回调而消失的账面利润提前缴纳高额税款(如荷兰提案中的36%),会引发严重的流动性问题。投资者可能被迫出售资产以缴纳税款,这不仅加剧市场波动,在熊市中更可能导致“税收导致的抛售”恶性循环。
其次,全球监管机构在此议题上的分歧正日益明显,这反映了各国在“税收公平”与“鼓励创新”之间的不同权衡。日本金融厅建议取消公司未实现收益税,以及美国参议员Lummis提出的改革法案,都旨在为行业创造更友好的发展环境,避免僵化的税务规则扼杀创新。而荷兰、西班牙等国的举措则更侧重于税收透明与合规,尤其是遵循欧盟DAC8框架,强化信息共享以打击逃税。这种政策上的不协调为跨国加密企业和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合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
第三,技术层面的挑战不容忽视。准确评估非流动性或小众加密资产的价值极其困难,公允价值的确定缺乏统一标准。此外,DeFi领域的收益形式复杂(如质押奖励、流动性挖矿收益),其税务性质界定模糊,现有税法框架难以覆盖。马斯克所讽刺的案例正凸显了当前税制与加密经济现实之间的脱节。
最终,荷兰财政部长承认法案“显然出现了问题”,这预示着政策制定者开始意识到,简单套用传统金融资产税收模板到加密资产上是行不通的。一个可持续的加密税收框架必须在确保应缴尽缴、防止逃税与承认该资产类别的独特属性之间找到平衡。它需要考虑到现金流影响、估值可行性,并为长期持有者和建设者提供适当的激励,而非仅仅将其视为一个简单的税基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