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Beats 消息,8 月 7 日,近日,經中國湖北襄陽市保康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當地法院就「借助虛擬貨幣轉移非法資金案」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被告堯某、楊某、劉甲、喬某、某劉乙元 5 人有三年處罰
2024 年 4 月起,楊某、堯某、劉某甲等人透過境外聊天軟體組成群聊,在明知上游資金可能是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所得的情況下,利用虛擬貨幣泰達幣交易的方式幫助上線轉移違法犯罪資金。該團體明確分工:楊某負責資金供給,堯某、劉某甲對接上線詐騙分子獲取“取現”指令,喬某、劉某乙等“車手”則前往指定地點取走涉詐資金,並以虛擬貨幣和涉詐資金反复轉換的方式,最終將涉詐資金傳遞至上線欺詐分子,以此掩飾、隱瞞了資金的非法屬性。經查,該集團共協助轉移涉詐資金 209 萬元,非法獲利 1 萬元至 9 萬元不等。
辦案過程中,承辦檢察官透過釋法說理,促使各犯罪嫌疑人主動退繳違法所得,多措並舉累計追回贓物款 150 餘萬元,判決生效後按比例返還給 17 名電信網絡詐騙被騙人。
「從境外加密通訊軟體到利用虛擬貨幣交易轉移違法犯罪資金,從職業『車手』取現到多層帳戶資金複雜流轉,此類犯罪活動呈現明顯的即時性、鏈條化、隱匿性特徵。廣大群眾民署負責保護自己的財產,同時不要貪圖小利走上犯罪的道路。 (極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