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Beats 消息,11 月 16 日,據財新報道,在 2014 年至 2017年期間,錢志敏利用藍天格銳的名義,推出了「藍天一號」「藍天二號」「有利有幣」等十款「零風險、高回報」的「理財產品」,透過召開推介會、「傳銷」式拉人頭發展下線,以高額利息這些資金有 340 億元用於兌付前期產品的收益,數十億元被抽走供錢志敏及其共謀者使用,其中大筆資金被錢志敏用於購買加密貨幣。
從英國法庭獲悉,2014 年 6 月,錢志敏指使其「前台人物」在加密貨幣交易平台火幣網(Huobi)為自己開立帳戶,動用 1.8 億元投資者資金購買了 100250 枚比特幣;此後,該帳戶的4951 枚比特幣增至 1 枚。 2017 年 1 月至 6 月間,她又透過場外交易(OTC)以 4.68 億元投資者資金購入 51,000 枚比特幣。至此,錢志敏共買進 194951 枚比特幣。
錢志敏的辯護律師稱,她是在 2012 年首次知道比特幣的,「其雄心壯志是有朝一日持有 21 萬枚比特幣,佔比特幣總量的 1%」。而她幾乎達到了這個目標。辯護律師還稱,錢志敏在火幣網購買比特幣的均價為 2,815 元/枚(統計口徑未知)。而在她英國判刑之日,比特幣單價已漲 266 倍至 75 萬元/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