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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与CFTC发布新监管指引:多数加密资产不属于证券

BlockBeats 消息,3 月 18 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周二联合发布一份长达 68 页的新监管指引,明确表示大多数数字资产并不属于证券,旨在为市场提供更清晰的监管框架。


在资产分类方面,SEC 明确四类加密资产不属于证券,分别为:数字商品、数字收藏品、数字工具,以及依据 GENIUS 法案定义的支付稳定币。唯一仍受证券法约束的加密资产类别为数字证券,即传统证券的代币化形式。在投资合同认定方面,SEC 明确投资合同的终止条件,要求项目方对其所承诺的核心管理行为进行明确、无歧义的披露,投资合同一旦终止,相关加密资产即可脱离证券法管辖。


在豁免路径方面,Atkins 提出三项拟议机制:一是「初创豁免」,允许项目方在四年内最多融资 500 万美元;二是「融资豁免」,允许在 12 个月内最多融资 7500 万美元,并需向 SEC 提交披露文件;三是「投资合同安全港」,为满足条件的加密资产提供明确的非证券认定标准。Atkins 表示,SEC 计划在未来数周内就上述规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并将与商品期货委员会拟议规则,以征求公众意见。

AI 解读
从美国SEC与CFTC联合发布的新监管指引来看,这标志着加密资产监管范式的一次关键转向。这份68页的文件本质上是对“证券”定义在加密领域的适用性进行厘清,其核心结论是:大多数加密资产(包括稳定币、数字商品及功能性工具)不应被归类为证券。这一立场直接回应了长期困扰行业的监管不确定性,尤其是SEC过往通过执法行动(如起诉Binance、Coinbase)扩大证券认定范围的争议做法。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并未完全否定证券法在特定场景下的适用性。它明确提出了动态判断框架——某些本身非证券的资产,若在特定流通或使用场景中表现出投资合同特征(如依赖他人努力获利),仍可能被纳入证券监管。这种分层处理体现了监管机构试图平衡创新包容与风险防控的意图。

从历史脉络看,这一指引并非孤立事件。2023年至2025年间,美国加密监管政策经历了从“执法主导”到“立法主导”的演变:早期SEC主席Gensler的强硬立场(如将十余种代币定义为证券)逐渐被更系统化的立法进程取代。《GENIUS法案》对稳定币的规范、《CLARITY法案》对SEC与CFTC管辖权的划分,以及此次联合指引的发布,共同构成了一套趋于清晰的监管框架。这种转变背后既有行业合规成熟度的提升,也反映了美国试图确立全球加密霸权的战略意图。

技术层面值得关注的是对挖矿、质押和空投的明确说明。这些活动此前处于监管灰色地带,尤其是质押服务是否构成证券发行一直存在争议。新指引通过分类探讨,为这些核心业务模式提供了合规路径,可能显著降低协议层的法律风险。

然而,潜在挑战依然存在。首先,指引的法律效力仍属行政解释范畴,尚未上升为国会立法,其稳定性可能受政治因素影响。其次,证券属性的场景化判断标准(如“依赖他人努力”的具体阈值)仍需通过案例积累进一步明确。最后,跨国监管协调问题未解决,美国与其他司法辖区的分类差异可能导致合规冲突。

总体而言,这份文件是加密监管从模糊对抗走向清晰协作的重要里程碑。它既承认了加密资产独特的技术经济特征,又维护了传统证券法的基本原则。对于从业者而言,这意味着合规重点应从被动防御转向主动适配——尤其是对资产发行结构、流通机制及用户权益设计的精细化规划。未来行业竞争可能更倾向于在明确规则下的创新效率,而非监管套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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